一、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及安排。
3、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系部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主席团。
三、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
四、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五、报账制度
1、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票据,尽快将票据交到办公室进行统一报账。
2、主席团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六、评优处罚制度
1、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对各部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优方法采用100分制,学期末各部(含学生会办公室)人平得分高者当选“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4个,奖励为:第一名,奖励100元/人,总金额为400元;第二名,奖励60元/人,总金额不超过300元;第三名,奖励40元/人,总金额不超过200元;第四名,奖励30元/人,总金额不超过100元,合计奖励金额为1000元。扣分方法如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分钟扣0.5分/人次,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扣1分/人次,并进行批评教育。
(2)无故缺席者扣1分/人次。
(3)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办公室者,扣1分/份。
(4)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次,拒不完成者扣2分/次。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扣0.5分/次。
2、学生会优秀干部由学生会全体干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在“优秀学生部”中选举产生,当选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积极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2) 不得有违纪行为。
3、为保持学生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行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将给予撤职处分。
4、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系部考核(日常考核由学生会统一进行)。
七、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请假由系辅导员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八、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干事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必须向系辅导员递交请假条,请假以待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
湘西职院生物工程系学工办
2016年5月修订